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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6月21日佳苑社区党委开展“深化党纪学习、 敲响警示教育警钟”主题党日活动

来源:佳苑社区  发布时间:2024-06-21  分享到:
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,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学深悟透最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高质量开展,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、加强自我约束、提高免疫能力,增强政治定力、纪律定力、道德定力、抵腐定力,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。2024年6月21日佳苑社区党委开展“学纪正风强党性 反腐倡廉守初心”主题党日活动。

在奏唱国歌、重温入党誓词、领诵党章党规后,社区党委副书记银蕾带领党员们深入学习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。主要学习了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:

第一百五十条 生活奢靡、铺张浪费、贪图享乐、追求低级趣味,造成不良影响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。

第一百五十一条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,造成不良影响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利用职权、教养关系、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,从重处分。

第一百五十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,对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,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。

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,在公共场所、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,造成不良影响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

第一百五十四条 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、家庭美德行为的,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。

    通过此次党日活动,佳苑社区党员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。在今后的工作中,将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,坚持以党规党纪为尺、以清廉模范为镜,把党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,以更严的纪律作风、更强的责任担当,为社区的和谐稳定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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